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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主体”到“科技创新主体”,深圳如何率先破题

来源:科教卫体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08-29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体现了党中央对科技创新规律趋势的最新研判,更是面向新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配套改革亟待加推进”,市政协委员、科协界别召集人肖京,在市政协“进一步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视频发言中提出上述观点。

坚持 “企业主导、政府跟随” 战略

肖京委员认为,要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体质机制和政策体系,他提出,要健全以企业为主导、政府提供补助的产学研资金支持模式,构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要搭建产业创新生态圈,建设从科技小微企业到领军企业的成长生态和梯队;要形成对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政策等。

深耕“金融+科技”,建立2.0投资系统

原创高科技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技术经济特征,常规投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对此市政协常委,科技界别发言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樊建平院士认为,可以深圳市率先探索设立 SPAC 上市模式,进一步深耕“金融+科技”,不断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此外鼓励在科研领域能力突出或者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员进入资本市场,让“懂行业、会管理”的科研人才作为 SPAC 发起人,参与科技企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评估、资本运营等工作。

打造未来生物经济新引擎

“预计到2030年,以合成生物学为核心的生物制造产业将带动30万亿美元产值,未来60%以上的物质产品将由生物合成手段生产。”市政协委员、科技界别召集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合成生物研究所所长刘陈立认为未来传统制造业将被彻底颠覆,如何在未来经济发展新赛道占得先机,他建议参考国内已实施的“先租后售,租售并举”政策文件,量身定制一批符合生物制造企业标准的专业园区,推广“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综合体”模式,实现产业定位精准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招商体系专业化,园区政策个性化。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