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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优秀提案|关于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提案

来源:提案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05-24

优秀提案

2023年,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显增强。与此同时,提案办理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规范办理程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案办理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办理提案,满腔热情服务委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在市政协七届十五次常委会会议上,30件2023年度优秀提案获表扬,现开设专栏予以刊登。(具体优秀提案目录在这→优秀!这些提案、提案办理单位和提案工作个人获表扬

关于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提案

提案人:台盟市委会

提案号:20230412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会办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港澳办,市委外办

案由: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指出,要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一直以来,深圳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持续优化人才工作政策体制机制,积极推动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迈上新台阶,形成人才加速聚集的良好局面。至2021年底,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217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近400万人,累计认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2.2万人,累计引进留学回国人员超18万人,在站博士后数量5137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对于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湾区内人才共享和跨境执业仍存在障碍。深圳与港澳职业资格资质认证体系差异较大,区域间职称资格资质互认普遍缺乏政策支撑。二是人才引进后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人才流动和激励评价方面的政策还不完善,创新链、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的四链融合政策尚未形成协同共进格局。三是人才引进政策繁琐,缺乏统一协调平台。目前港澳和外籍人才查看深圳人才引进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的专门网站或平台极少,政策的透明度、整合度和开放度有待提高。四是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有待优化。基础教育、高资质的医疗机构供给不足、金融配套服务还需要紧跟产业发展步伐,国内外保险体制还存在不对接的地方,高房价成为引才留才的主要瓶颈之一。

建议:

一.

深化大湾区人才资质资格互认改革

2021年,深圳发布《深圳市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公布首批6个领域共计20项在深圳便利执业的境外职业资格目录,但在金融、审计等领域资格互认仍未实现。

一是用好综合改革试点政策,积极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扩大港澳专业资质认定范围,力争更多境外职业资格纳入《执业认可清单》。

二是探索制定大湾区人才资质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尽快突破粤港澳三地专业资格互认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

搭建平台创新服务,提升港澳和外籍人才在深执业便利度和自由度

一是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在深圳发起成立创新合作组织或联盟,定期举办科技峰会。持续提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影响力,擦亮“中国人才第一会”的金字招牌。

二是优化人才引进政务服务。在“粤省事”或者“i深圳”开辟港澳和外籍人才专区,并提供招聘、法律、税务、家政、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三是发挥大湾区地域优势,携手香港在全球范围引进科技人才。探索人才“居住在香港,创新创业在深圳”的新模式,打造深港人才共同体和创新联合圈。

四是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在深圳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结合我国法律体系和加入国际组织公约情况,推动劳动人事法制与国际标准接轨。

三.

深化科技创新制度规则对接,打造国际一流人才制度

一是推动大湾区高校之间学历、学位等硬性指标认同,建设大湾区国际化教育共同体。

二是支持港澳科研项目经费过境来深开展研发,资助支持前海自贸区的深港合作科研项目,探索允许香港高校依托深圳研究院申请的科研资金跨境拨付至港澳高校本部用于科研活动。

三是完善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探索“大数据分析+小同行评价”新模式,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四.

创建深圳特色的“人才+产业”生态链

一是推进人才引进与产业深度融合。一方面创建具有深圳特色的人才引进带动项目引进,改变现存的人才引进政策同质化现状。另一方面,推动战略科学家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实施,将城市科技产业进步与科学家自身发展结合起来。

二是建设形成“产业+人才”生态圈。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研发机构。建立揭榜挂帅制度。加大从产业所需、源头创新、人才培养到教育优化的全链条个性化政策,推动四链高水平协同发展。

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输出服务体系。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高科研成果转化在科研人员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设立“国际科创人才服务中心”,借鉴欧洲经验实行“科技经纪人”制度,协助对接科技成果及市场需求,促进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建立政府间接投资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入激励方式。人才引进时除给予政策扶持外同步签订业绩指标,鼓励实施股权期权激励等多样化的分配机制,实现“技术资本化”。

五是打造国际科技人才社区。借鉴英国“天狼星计划”,大力吸引东欧、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顶尖青年科学家,形成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科技人才社区。

六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突破港澳人士在深圳的文化、互联网、金融业领域不能担任独立法人的限制。

五.

优化适宜人才发展的生态环境

一是提供国际化生活服务。针对港澳和外籍人士专门编制“深圳生活指南”,增加面向港澳和外籍人士的国际医疗中心、国际学校的数量,满足港澳和外籍人才就医和子女教育需求。

二是提供便捷可控的境外网站访问服务。大力发展提供国际网络加速服务的供应商,设置境外网站访问权限的负面清单,方便港澳和外籍人才查询资料。

三是推动深港、深澳两地车牌办理适度向高层次专业人才倾斜,为往来深港、深澳人才提供更多便利,提升“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