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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法民宗委组织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来源:社法民宗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14-12-08

2014年12月4日上午,在迎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市政协社法民宗委召开本委部分委员座谈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关精神,学习交流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贯彻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使宪法理念、宪法精神融入到普通市民生活之中。市政协常委、社法民宗委李振河主任主持了座谈会,市政协委员、社法民宗委专职副主任曹秀梅出席了座谈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座谈会上,陈国雄、王挥、杨梭、蔺晓青、刘连福等常委、委员,结合本委近两年助推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和一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从不同界别和本职工作的角度出发,学习交流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意义,并就如何把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社区、学校、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振河同志在座谈会上作了主题发言。他在发言中说,本次组织召开委员专题座谈会,是社法民宗委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助推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系列具体举措之一。李振河同志结合工作体会,从人民政协与我国宪法的历史渊源、从国家和社会层面、从深圳法治建设层面谈了认识体会;提出了下一步发挥政协制度组织优势、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推进宪法法律实施的具体意见建议,并表示本委将会使这种专题化、实效性的座谈会常态化、机制化,及时听取和吸纳来自不同界别委员对深圳社会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以融入到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中。(社法民宗委工作处)

编辑:袁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