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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初创时期的实践和认识
来源:方苞发布时间:2013-04-24
深圳经济特区创建18年了。18年来的变化,日新月异,昔日的边城小镇,如今变成了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1997年,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1130亿元,出口总额25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8.5亿美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145亿元,整体经济实力和经济素质已跃升到全国大、中城市第五位。现在的深圳,高楼大厦林立,人民生活进入小康,城乡呈现一片兴旺发达的繁荣景象。有人说,深圳是“一夜城”,人们对深圳的发展和建设给予很高的评价。
深圳市的前身是宝安县。1979年撤县建市,1980年在深圳市靠近香港的地区划出327.5平方公里土地举办经济特区。我在深圳工作时间不算短。1974年1月开始主持宝安县的党政领导工作,后在市委担任领导工作至1984年。有幸同深圳市的干部群众一道参与了深圳特区初创时期的建设,见证了在深圳这块热土上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这段经历深刻难忘。我深深感到,特区建设18年的成就,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广东省委正确决策与领导的结果,也是深圳的广大干部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积极开拓的结果。
人民呼唤开放改革
在60年代,宝安县和全国各地一样,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人们饱尝极“左”路线带来的痛苦。粉碎“四人帮”后,人民在实践中觉醒到:林彪、“四人帮”搞的极“左”的那一套只能带来动乱、贫困和痛苦,迫切希望社会安定,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呼唤对外开放和改革现行和经济管理体制。
工作重点是农村工作的宝安县委,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到农村蹲点、劳动和调查研究。每年春插秋收和“双夏”都组织机关干部到土地较多、劳动力较少的社、队劳动。1976年我们到莲塘、罗芳等边境农村参加劳动,罗芳生产队陈天乐等基层干部,比较系统地向我反映边境经济政策问题。社员更是议论份纷纷,他们强烈要求改革开放,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和县委工作组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深感群众的要求有道理,是符合实际的。
宝安县与香港新界毗邻,双方耕地“插花”。我方边境农村有四千多亩耕地在香港新界辖区,两地经济联系密切,人民交往频繁。边境群众历来有过境耕作习惯,两地的农民和渔、蚝民经常在同一片耕地或水域生产劳动。1951年强化边境线管理,我方仍允许边境农民持证过境耕作,渔、蚝民出海捕鱼养蚝。六十年代初,三年经济困难,生产力下降,经济萧条,浮肿病出现,宝安县委经请示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宝安县实行“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三个五”及“小额贸易”政策。所谓“三个五”即允许过境耕作的农民和下海作业和渔、蚝民,每月可以有五次、每次可以带5斤副食品或价值不过5元的东西入境。所谓“小额贸易”,即允许边境社队国家外贸部门不经营的稻草、河鲜杂鱼、吊钟花、甘蔗尾、草皮等农副产品,由社队在指定的口岸自营出口售销,所得外汇可购回化肥、农药、农具等生产资料自用。同时,允许蚝、渔生产队在香港销售或在海上交易渔、蚝产品,所得外汇就地购置生产队自用的渔船渔网等生产工具。 1961年实行这些对外开放、灵活变通的边境经济政策,促使宝安县经济形势很快好转,农业生产发展较快,较早地解决了三年经济困难问题,干部群众欢欣鼓舞。60年代,极“左”路线盛行,把“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政策批判为“依靠香港,建设宝安”的“修正主义路线”,把“三个五”和“小额贸易”等政策批判为“向洋、慕洋、靠洋”(简称“三洋”),“走资本主义道路”,批斗积极推行搞活边境经济政策的干部,要“割资本主义尾巴”、“斗私批修”。废除了这些有利于发展生产和边境经济政策,农村经济再次陷入困境,非法越境居港不回的农民日益增多。陈天乐等基层干部谈到上述情况时,还带着我走到深圳河边,让我看境外的我方耕地丢荒情况。他说,新界农民养鱼养鸡种菜,在香港市场自由销售,一户年收入可达二、三十万元,他们雇请的工人月工资也有一千多元。我们在境外农田种水稻,还要运回境内交售公购粮所得无几,劳动比他们重,收入却比他们少得多。这是境外土地丢荒的原因,也是社员外流香港屡禁不止的原因。我问他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他说要开放,恢复、边境经济政策,要借鉴新界农民发展经济的某些做法。
1977年,我到人少地多每年上调粮食任务很重的沙井、福永公社的沙田地区调查研究。公社副书记吴震、吴章向我系介绍新中国建立以来沙田地区贯彻“以粮为纲、多种经营”方针的情况。60年代,他们因地制宜,根据沙田的特点,低洼咸田一造种粮食,一造养鱼虾,粮食连年增产,鱼虾连年丰收,人民生活较富裕。之后,在极“ 左”路线的影响下,实行“以粮唯纲”的方针,强要把低洼咸田改种双季水稻,虽然有所增加,鱼虾却大量减产,收入减少。农民在丰收时多售“忠字粮”,上级却把它作为新增加的公购粮任务。沙田农民劳动强度大,收入少,因而非法外流增多。他们提出,要因地制宜,调整生产方针,改革现行的计划管理体制和耕作制度,把“文期”间新增的粮食征购任务酌减,恢复基围一造种水稻,一造养鱼虾,他们认为,这样有利于发展生产、增加对外贸易收入,可以稳定人心,煞住外流风。
1977年和1978年宝安县秋收粮食大增产。但是,由于连年偷渡外流,留在村里的劳力多是年老体弱和未成年人,加上长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出勤“一窝蜂”,分配平均主义,农民的劳动热情不高,有的社队水稻成熟了无人收割,黄熟的稻谷落在田里出芽,令人看了心痛。我到大鹏、葵冲、坪山、龙岗等社队蹲点和调研,当时干部群众告诉我,在村里的老弱劳动力要承担外流劳动力公购粮任务,和他们留家老少的口粮,“做死也无法摆脱贫穷”。他们还说,外流出港的人每月能够赚二三千元,寄个“零头”回乡,父母子女的生活就可以过得较好,出港二三年就能建新楼;而留在村中劳动的人,却替人养老少,替人承担公购粮任务,太不合理了。有些社队不顾上级的禁令,偷偷地试行“联产到组到户”。我到这些社队看,社员劳动积极性高,社队各项生产任务都提前完成,出现一片生机。事实告诉我们,公社体制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
群众的实践回答了多年来萦回在我脑子里一直未能获得正确答案的难题。回想1973年底省委任命我为惠阳地委副书记兼宝安县委书记时,地委书记与我的第一次谈话。他说,宝安非法越境外流问题长期解决不了,近几年还逐年有所上升。你较长时间在沿海搞公安工作,又曾在宝安搞过四清和担任代理县委书记,比较熟悉边境情况,省委才决定让你去宝安县兼任县委书记,希望你到任后能较好地解决该县的偷渡外流问题。我时刻牢记组织交给的重任,也曾与同志们一道采取多种措施:如严密边境管理,加强堵截工作;依法惩处以赢利为目的的偷渡团伙的为首分子和引渡分子;每年由县委领导带队,组织几百名机关干部深入社队蹲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对农业生产的具体指导,落实增产增收的各项措施。省政法战线和省军区的领导同志也很重视,带着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到宝安县蹲点指导。上述多种措施实施后,非法外流问题曾有所好转,但是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当我感到苦无良策的时候,群众的实践和强烈要求开放改革的呼声,使我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向和前景。我想,要根据宝安靠近香港这一特点,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华侨港澳同胞众多、进出口方便以及过去行之有效的边境经济政策等条件,改革不适应边境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群众非法外流问题是可解决好的。我有责任向上级反映群众的实践和意见,相信上级领导同志和领导机关了解实际情况和人民呼声以后,会作出正确的决策。
中央作出正确决策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顺应民意,抓住机遇,推动历史性的大变革。1978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年底又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把全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总政策。
为了扭转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的局面,振兴我国经济。党中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国考察,研究外国发展经济的经验;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干部群众共商振兴我国经济和国策。宝安、珠海邻近港澳,成了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重点。这两地干部、群众要求改革开放的呼声,也较快地反映到了省委和党中央。
1977年春,财政部长张劲夫60年代后的变化及其影响,陪他到深圳河边察看耕地荒芜的情况。他深有感触的说,过境耕作和边境小额贸易是可以搞活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我们为什么要把这条路堵死呢?他表示回去要向国务院反映这里的情况和我们的意见。
同年秋天,当时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主任的姚依林同志到深圳口岸调查研究,我陪他到边境村镇视察,沿途向他汇报前后边境经济政策的变化和影响,以及民心盼开放改革的情况,他肯定了我们的意见,并表示回京后要向国务院领导反映。
在此期限间,省委、省革委会负责同志刘田夫、王首道、王全国、寇庆延、范希贤、曾定石、李建安,国务院外贸部郑拓彬、贾石等部长也曾到宝安县的边境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有关边防经济政策和外贸生产基地情况的反映、建议和要求。他们表示要把宝安、珠海两地建设成供应香港澳门鲜活农副产品的出品商品生产基地。
1978年3月,国家计委、外贸部工作组到宝安、珠海调查研究建立供应香港、澳门鲜活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问题。我全程陪同他们,参观创汇高、成本低的出口传统产品生产基地,跟社队干部座谈制定生产和出口和年度计划和三、五年规划,研究落实这些计划的政策、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
国家计委副主任李人俊1978年5月到宝安调查研究传达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同志的一段批示:“无论如何要把宝安和深圳建设好。不建设好就是死了也不甘心……。”与此同时, 国家计委副主任段云到广东商量如何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我和县委副书记李新亭同志向他汇报外贸生产基地情况,反映资金困难。段云同志答应从宝安县出口海沙的收入中每年拨支400万元人民币,支持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习仲勋同志1978年4月到广东担任省委书记,7月初即到宝安县调查研究。他一路轻车简从,风尘仆仆,深入边境农村和边境哨所视察,就如何搞好生产,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和制止非法外流等话题,征求干部意见,到重点农民家中访问,询问被拦截的非法外流人员,同在党校学习的农村支部书记座谈。文富祥等支部书记毫无隐讳地告知,非法外流有原因:主要是经济收入悬殊,分配不合理。他说,香港选择职业容易,工资较高,商品丰富,价格便宜,而内地农民一辈子“脸朝黄土背朝天”,首先要完成种植计划和粮食征购任务,农副产品价格低,还要替偷渡外流人员交售公购粮,为他们一家老少提供牌价口粮,一户农民辛苦一年只有几百元收入。支部书记发言和外流人员讲述的情况基本一致。习仲勋同志向县委讲话时谈到,他这次调研留下深刻印象,那边(指香港)很繁荣,我们这边却很荒凉,很萧条。我们要下决心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尽快缩小两地差距。只要政策对头,很快就能搞上去。要建立供应香港的外贸商品生产基地,要讲求经济效益,搞好经营管理。既要有革命热情,也要有实干精神,两者结合起来,说干就干,一抓到底,规划好了就要组织实施,以此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把境外几千亩土地经营好,充分发挥其效益。 同意宝安县提出的办法,在保证口粮自给的前提下,香港市场需要哪些鲜活产品,什么农副产品能够多赚外汇,就种养什么。生产发展了,除了外销,还可以内销。要引进香港同胞的外商投资办厂,也可以搞厂外加工。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农民积极性,尽快把农业搞上去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习仲勋同志回省后,派省计委副主任张勋甫同志率领工作组到宝安、珠海调查研究,省委、省革委会听取了工作组汇报后,于1978年10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宝安、珠海两县的规划和设想的报告》。报告中提出要在3—5年内把宝安、珠海两地县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成为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成为新型的边防城市(以下简称“三个建成”),并提出实现“三个建成”的政策和措施,要求把两县建成相当地级的中等城市,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1979年2月,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省政府上述报告。国务院批复中明确规定,为了实现“三个建成”,可按实际情况调减两县粮食征购基数;可以使用银行外汇贷款;对亏损的出口商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按收购价格给予价外补贴;两县的税收和利润除了归还贷款之外,1979个到1982年暂不上缴,留给当地用于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开支。国务院批复中还强调:“总之,凡是看准了的,说干就干,立即行动,把它办成、办好”。
1979年1月,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央工作会议和邓小平同志讲话精神,联系广东实际,解放思想,划清是非界限,拨乱反正,总结经验教训。我在会上发言反映破坏边境经济政策以及干部、群从对恢复边境经济政策和改革开放的强烈要求,同时还分别向习仲勋、刘田夫同志提出恢复和扩大过境耕作、边境小额贸易等建议。会期间黄静波副省长受省政府委托和宝安、珠海两县代表研究。我和分管此项工作的李广镇副县长研究并就地起草了报告。2月省政府正式批复, 同意边境社队自产的农副产品和海淡水产品在完成国家任务后作为小额贸易出品,所得外汇40%留给社队,用于进口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自用。深圳农村非边境地区社队的同类产品,也可按上述办法交由外贸公司代办出口,所得外汇40%留给社队。这个批复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地区上都比之前的边境小额贸易有较大的突破和扩展。实质上是改革外贸、外汇体制和一种尝试。
1979年4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习仲勋和其他省委领导同志由于会前深入各地调查研究,深知高度集中的僵化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种种弊病及其恶果。会议期间,习仲勋、王全国等同志在向中央领导汇报时,习仲勋同志郑重其事的说,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先走一步。他的提议,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邓小平同志首先表示赞同和支持,他说,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自己搞,要杀出一条血路来”。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1979年5月党中央和国务院派主管这方面工作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组到广东、福建,和两省省委一起研究起草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在工作组的帮助下,广东省委、省革委会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这些体制包括:计划体制以地方为主,扩大地方对外贸易的权限;财政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交,五年不变;金融体制在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和安排下给地方以适当的机动权;物资体制根据生产基建等各项计划,以省为主管理;商业体制实行以省为主管理;劳动工资体制允许地方有灵活性;物价体制在执行国家物价总方针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地方定价产品的范围。同时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三市试办出口特区的政策。1979年7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79]50号文件,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报告》。中央文件明确给地方以更多的主动权,同意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试行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大包干的办法,即广东财政收入每年上缴中央10亿元,多收的留给地方支配使用。关于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1980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5月16日转发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经济特区。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确定了我国经济特区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运用法律来保障经济特区各项政策和措施的顺利实施。
发扬开荒牛精神办好经济特区
中央作出试办经济特区的决策,给全国人民特别是深圳人民极大的鼓舞。许多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也纷纷向深圳市委、市政府出谋献策,支持改革开放。然而特区建设具体如何起步,路子怎么走?人们当时的思想认识并不一致,对中央决策的理解也有一个认识、提高的过程,特别是“左”的思想影响亟待清除。为此,我们一方面组织干部和群众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极“左”路线,平反冤、假、错案,肃清极“左”路线的流毒和影响,另一方面组织干部群众联系实际,学习中央关于举办经济特区的方针、政策,加深理解,统一认识,勇于探索。事实上,举办特区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
由于举办特区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所以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发扬敢为天下先的开荒牛精神,坚持实践第一,实事求是,“摸着石头过河”,较好地解决几个重大问题。
一、确定特区发展方向,划定特区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后,深圳特区要办成什么样的特区,特区的范围要划多大,成了当时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应按外国出品加工区的模式,把特区的范围划小,搞完一个再搞一个,这样,起步时投资小,见效快。另一种意见认为要把全深圳市都划为经济特区,市、区合一,减少特区与非特区之间的矛盾。但是,大多数干部不赞成这两个方案,认为前一个方案会使中心城区建设和特区建设分离,将引起许多矛盾,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分散,不利于特区和城市建设的三通一平;不利于综合改革试验;不利于吸引外国财团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不符合中央有关办特区的总的指导思想要求。认为后一个方案特区范围太大,特区与非特区之间的管理线过长,不利于加强管理,容易发生走私贩私和非法越境外流。特别是我们没有经验,一旦发生严重的走私贩私和非法越境外流而未能有效控制时,就会给反对兴办经济特区、反对改革开放的人提供借口。经过反复调查研究,酝酿蹉商,市委综合分析了前两个方案的利弊,提出了第三个方案:在靠近香港的边境,依据梧桐山、塘朗山脉和深圳河的走势,划出327.5平方公里的地方为深圳特区。这一范围具有一定规模,有利于把深圳特区建设成为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特区,有利于特区和中心城区的统一的规划建设,有利于交通方便和毗邻香港的条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有利于加强特区的行政管理,有利于发挥经济特区的综合改革试验和“窗口”、“辐射”的作用。18年的实践证明,按这个方案划定的特区范围是比较合适的,符合中央的精神,为特区发展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商业和其他各项事业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使大量外引内联企业能够在特区内安家落户,大批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流入特区,加速了特区的开发和建设。
二、管好一线和二线。这里所称一线,是指深圳与香港之间,后来统称特区管理线。深圳特区一线要放宽到什么程度,二线要管到什么程度?这是涉及面很广,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开始,不少人主张在二线建立起来以后一线要全面放开,把关撤到二线,给特区居民发张证,自由往来香港。有的人认为,从内地运进深圳特区的货物,当作出口,应以外汇结算。上述意见,反映一部分干部对中央举办经水济特区的方针、政策的片面理解。为此市委多次给织干部学习中央举办经济特区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联系实际加强宣传教育,澄清各种糊涂认识和片面观点,反复阐明,我们建立一、二线的目的是保证国家给深圳特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深圳顺利落实,防止走私贩私,冲击内地和香港市场。对一线放宽到什么程度,要同二线管到什么程度联系起来,否则,不是管得过死,就是容易出现大的混乱。为了既保证国家在深圳长期实行的边防管理区的政策继续实施,建立安定的社会秩序,保证特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又方便特区货物进出品和外商、特区人员进出境。在二线管理建立起来以后,我们适当放宽了一线管理,逐渐延长口岸边检、海关办公时间,设立了专用通道,有领导有计划地改革进出口的管理制度;对二线的管理,则根据实际需要,在通往特区的主要公路上设立了六个(现为八个)供车辆、人员来往特区与非特区之间的专用通道,在二线巡逻路上又设立了二十九个专供二线附近村庄群众进出二线进行跨线耕作和探亲之用的“耕作口”。人员和货物出入通道和耕作口,都要经过海关和公安人员查验证明。以上设想,经多次论证后,报经国家和省批准,并通过立法然后实施。
实践证明,上述做法比较有效地防止走私活动和非特区的人员大量涌进特区,也方便有关人员和货物有序地进出一线和二线,建立了特区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投资环境,促进了特区的经济发展,对稳定香港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引进外资。在深圳特区建立初期,我们从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实际出发,引进外资主要采取“三来一补”形式。虽然这种形式我方投资少,风险小,投资回报快,“旱涝保收”,收益稳定增长,受到广大干部群众欢迎,但却引起种种非议。什么“引进夕阳工业”,“引进污染”,“引进剥削”,“给外商占了配额、占了便宜”,“不如自己发展工业”,“不如搞高科技”,不如外商独资,合资企业“等等。其实,“三来一补”也好,“独资”、“合资”也好,不过是引进外资的一种形式。至于某个项目是否高科技,是否污染,设备是否先进等,是我们选择引进项目时要注意严格掌握的问题,它与引进外资的形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三来一补”企业也有技术设备先进或产品技术含量高的,“独资”、“合资”企业也有技术落后和污染项目。把引进外资的某种形式和高科技、污染等同或对立起来都是片面的。“三来一补”虽有其局限性,但处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我国现阶段却是适用的,而且你不给外商“占点便宜”,人家不进来投资,我们就不能因此而获得更大的利益。其实,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引进外资,都是互利的。所以,我们顶住种种责难和非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地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外资,“三来一补”,企业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引进较落后的“二手”设备到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从劳动密集到资金、技术密集型,从“三来一补”到合作、合资、独资,从工业到商业住宅和旅游业,等等,逐渐形式多种形式共存、共同发展的局面。后来,我们又积极引导特区范围内主要引进技术设备比较先进、科技含量高、污染小、资金密集型企业,而且较多采取独资、合资形式。其余则放在特区外村镇。这种因地制宜的做法,城乡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群众得到实惠,工人又学到生产技术。如今,不少村镇人均出租工业厂房达20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仅此一项就达到2万多元。外地劳动力在我市“三来一补”工厂务工的约150万人,人均年收入六千元左右。“三来一补”不仅为内地劳动力提供了就业门路,帮助部分贫困山区脱贫致富,而且为内地发展生产力,建立市场体制培养了大批人才。
四、积极开展内联。开始时,大家对特区内是否要让各省市和国内大企业投资设厂,是否要搞内联企业,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经济特区应像外国出品加工区一样,主要用于吸引外资,不应对内地开放,否则容易出现走私、骗税违法行为或混乱现象。有的同志担心让内地企业占了特区优惠政策的便宜,反对内地到特区内投资办企业。市委经过反复研究后,认为应在大力引进外资的同时,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内联企业,走外引内联相结合的路子。特区初创时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同志多次带领国防科工委领导到深圳,考察研究如何使其所属军工企业利用特区这个窗口搞外引内联,加快“军转民”进程。此后,原在“三线”的军工厂和部属企业,以及全国各地纷纷来特区开展外引内联,搞“中、外”企业。到1983年,特区与内地联合兴办的各类企业达450多家。这些内联企业不但为特区提供了一定的建设资金,而且还提供了大批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促进了特区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他们也通过特区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经验,消化、吸收并移植辐射到内地去,取得很好的效果,促进了我国现代化建设。
五、积极而稳妥地改革旧的经济管理体制。要改革哪些经济体制,建立什么样的新的经济体制?根据什么原则?从何处入手?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过程。我们敢于从实际出发,对那些违背价值规律、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经济体制,大胆进行改革,并使之不断深化和完善。首先改革旧计划管理体制。调整了农业生产方针,调减粮食种植计划,按照香港和特区市场,需要什么鲜活产品就种养什么,增加种植果菜和养鱼虾的面积,发展生猪三鸟生产。同时在指导思想上逐步明确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按照市场需要和价值规律,指导引进外资和发展经济。推动了经济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撤销畜牧局、水产局、林业局、工业局、轻工业局、乡镇企业局、商业局、二轻局等,改为专业公司。政府对工农业生产的领导,从过去侧重于行政指挥转变为侧重于指导服务,专业公司对生产单位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改革了工、农业生产单一由政府投资的体制,通过引进外资,吸纳内地社队集体、私人资金等多种形式筹集生产资金,增加工、农业生产。过去,外贸出口由国家专业公司垄断经营,生产与流通脱节,外贸与内贸分离,流通环节多,货物运输不及时不畅通。产品价格由上级物价部门制定,价格不反映供求实际,背离价值规律。产品旺季时,压价收购甚至许多产品无人收购霉烂;产品淡季时,提价收购,甚至把供应特区居民鲜活产品也抢购出口。生产者对此都不满意。我们采用了“内外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体制,生产、供应和销售的服务均由一个公司承担,实行随行就市,按质论价,以出口创汇赚得的利润弥补内销供应的亏损。由于处理好出口创汇赚得和利润弥补内销的关系,价格合理,产品增加,收购、运输、销售及时,生产者都比较满意。这些专业公司也从发展生产、搞好服务、改善经营管理中壮大自己,宝安、华宝、宝恒、康达尔等上市公司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仅二、三年时间,深圳的蔬菜面积从七千亩发展到七万亩,养鱼面积从六千多亩发展到七万多亩,开垦荒坡地新办荔枝场18个,面积达二万多亩。到80年代中期,全市活鸡上市已达二千多万只,其中出口一千多万只,占香港活鸡市场需求量的三分之一。1983年,我们对粮、油、糖、布等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供销、价格体制实行了大胆的改革,在全省率先取消了发票定量供应制度,运用市场价格调节供销的需求。这一改革,当时影响较大。开始时有人担心粮、油、糖、布市场放开,引起抢购风,影响安定团结。后经实践证明,不管是统购统销商品,还是非统购统销商品,只要运用市场调节符合价值规律,就能较好地调整产品的供求关系,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对粮、油、布等统购统销体制和改革,不仅没有引起抢购风,没有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而且大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推动了各种商品的合理流通,使特区市场的商品丰富,一片繁荣。粮、油、粮、布等商品的供销、价格体制的改革顺利实施,推动了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到80年代中期,百分之八十商品的价格由市场调节,深圳市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了一大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特区初创时期所取得的成就,是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和关怀教育分不开的。80年代初期,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特区视察指导,十分关心特区的建设的发展,1984年1月邓小平同志视察了深圳经济特区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当时,他还有针对性地指出,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一个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一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小平同志的题词和讲话,给特区人民极大的鼓舞,在当时、现在和将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主管特区工作的谷牧同志每年都到特区一、两次,每次都与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深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时则严肃批评教育,并认真帮助解决。对关系特区发展的重大问题,谷牧同志每年都亲自主持特区工作会议,请国务院有关部委办领导同志参加商讨,作出决定;特别重大问题则报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正确决策。江泽民同志当时是国家进出口委副主任,1979年就参加谷牧同志带领的工作组到广东、福建两省研究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帮助两省起草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1980年又带领经济特区的一些负责同志到各国考察出口加工区的经验,帮助特区研究制定规划、政策和措施,以后又多次到特区调查指导,关心和支持特区初创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到中央工作以后,经常到特区视察,每年全国人大会议,几乎都到广东代表团,和代表亲切交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要求深圳特区以至广东全省,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现在,全省正在响应江总书记号召,深入调查研究,增创新优势,再创新辉煌。
当我们回顾深圳经济特区初创时期令人难忘的岁月,我们更加怀念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怀念为改革开放总政策和经济特区的创立和发展作出贡献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领导人,怀念曾经为特区作出贡献,现在已经离开我们或者积劳成疾的同志们。特区的党员干部和全市人民已经作出并将继续作出无愧于时代的贡献,“开荒牛”精神将永远得到发扬。回首往昔,豪情满怀,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响应党的十五大的号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二十一世纪。
作者简介
方苞,1966年任宝安县代书记;1974年任惠阳地委副书记兼宝安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79年任深圳市委副书记、书记、常委;1984年任珠海市委书记;1986年任广东省委常委、兼省委秘书长、政法书记;1993年起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1998年2月;现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编辑:田小静